集团动态 > 详情

最新 | 2022残保金两大重大变化!

集团动态   来源:搜才官网   日期:2022-05-10 10:00:00

近日中国残联办公厅发布重要文件,《中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文件原文如下: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是《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16号)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于2021年11月完成开发,实现“跨省通办”。 

两大变化 HR注意了
本次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对2022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两项重大变化!!!
第一、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2022年正式启动!
文件原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16号)

(一)高度重视。“跨省通办"为国务院督办的重点工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要求2021年底前必须完成,各省(区、市)残联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认 识,将此项工作列为2020-2021年重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 务目标。

说明: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已经于2021年完成,2022年各地开始执行。
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这样就意味着全国信息就打通了,这会让以往可能发生的,多地重复安排就业,多月交错安排就业,就业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浮出水面,一旦被发现,将无法减免残保金,甚至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等。
用人单位要务必重视,提前做好残疾人就业检查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减少企业的损失。 第二、用人单位需按月安置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全年残保金,这是本次政策文件中最大变化!
文件原文:《中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明确,2022年各地应当通过认证系统开展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落实第一个问题。

(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当按月发送给税务部门相关系统。

此文件发布以前,用人单位全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总人数达到全年应安排标准的,可以减免全年残保金。
本次政策调整后,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不安排的,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不能冲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例如:

用人单位应每月安排2位残疾人,2022年1月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22年2月安排4位,1月残保金仍应当缴纳。因此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安置残疾人就业,并保证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及申报个税,才能减免企业全年残保金。

提示用人单位:文件中明确,2022年各地应当通过认证系统开展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
本通知由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2年3月1日),相关内容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规范工作》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意味着2022年审核2021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时应当通过认证系统开展,并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最终由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部分资料来源与网络。